写作文是一种创造力的形式,通过写作我们可以培养创造性思维,提高创造力,作文的开头要引人入胜,吸引读者继续往下阅读,会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写偶像的作文最新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写偶像的作文篇1
对于偶像,大家是如何了解的?是明星?还是直接喜欢的作家或者崇拜的'人物?
比尔.盖茨曾说:“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草原里的小草就像普通人一样千篇一律,没有创新。而高大像树却不同,它高大挺拔,好似那些名人一样,有各自的创造,有各自的才干。
比尔.盖茨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呢?是他那热爱创新、酷爱学习的与众不同的精神。小时候他非常爱看书,经常跑到父亲的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他看的书可不是普通的书,而是那些名人传记。父亲见他这么爱看书,就常常给他买很多书,他在自己的书房做了一个大大的'书柜,把书分类放好在书架上,平均每周要看好十几本书。一天,他的朋友来家做客,他们看到这么多的书,都很惊讶,问:“你怎么看这么多书呀,做个普通人不是很好吗?”他回答到:“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
凭着这股劲,比尔.盖茨成功了。他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自己一手努力创造的,人只要肯奋斗,投入到其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能力,但要让自己的能力能统统发挥出来,就要有比尔.盖茨那肯于钻研、忘我学习的精神。我想我也要做一棵高大的橡树,向我的偶像学习,第一步从学业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专心钻研学习,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家道贫寒,却刻苦读书,熟演兵法,怀安邦定国之抱负。苦于生计无着,于不得已时,在熟人家里吃口闲饭,有时也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有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他,并对他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你胆子小的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他自知形单影只,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有一回,汉高祖刘邦在闲谈中,与他议论朝中将领的军事才能,到后来,刘邦问他:“你看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他说:“陛下您最多能指挥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么你能带多少兵呢?”他说:“我带兵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有谚语——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他就是韩信,一个能忍胯下之辱,却又自信高傲,他立志勤奋刻苦,最后学识渊博,成为一个不为生活所累的坚强好男儿。
他的身上既有知恩图报的善良,也有有仇必报的狭隘;既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英雄才略,也有居功自傲、利令智昏的市井之气。这种英雄才气与市井气的二律背反是其人格的突出点。他的`自信使我钦佩,使我知道做任何事只要有自信,有信心去做,不管最终能否成功,最起码我试过了,我不后悔,而不是在犹豫间错过了机会,留有遗憾,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觉得自己不中用,对任何事都说“我不行”、“我做不到”等一些泄气的话。
自信让我懂得,万事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有机会和信心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自信就是那迈出第一步的底线。
他是照亮我生命的明灯,是指引我前进的导航标,他的自信,时时激励着我,让我的生活更加光辉灿烂。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写偶像的作文篇2
many years ago, i saw a man running so fast on the 110 meter race, he beat the black men and won the match. his name is liu xiang, he is the first asian man to win the 110 meter race. he is the pride of china. liu xiang made many records, he shows to the world that yellow man can win a place in the track and field. i admire liu xiang so much, he is my idol. i learn many things from him. when i meet difficulties, i will think about him, i want to be the tough person as him. he makes the good example for me all the time.
许多年前,我看到一个男子在110田径比赛中跑地很快,他击败了黑人选手,赢得了这场比赛。他的名字叫刘翔,他是第一个赢得110米田径比赛的亚洲人。他是中国的骄傲。刘翔创造了许多记录,他向世界表明,黄种人也能赢得田径比赛。我非常敬佩刘翔,他是我的偶像。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当我遇到困难,我会想起他,我想成为像他一样坚强的人。他一直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写偶像的作文篇3
我的偶像妈妈
从小,偶像对我而言,不外乎就是耀眼的巨星,或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我所崇拜的对象,一直都是散发着光芒的角色;对于周遭渺小的人物,我却鲜少将目光投注在他们身上。但是,在一个机缘巧合下,我对偶像这个词有了新的看法。
那是一个寒流来袭的严冬,很不幸的我,发烧到竟39度多!病毒在我身体里,激烈地打着第三次世界大战。我只能瘫痪在床上。我想睡觉,却又因为高烧的折磨而无法进入梦乡。正当我痛苦的呻吟时,一条冰凉的毛巾忽然降落到我的额头上,犹如久违的甘霖般浇熄了燃烧着我的熊熊烈火。我吃力的睁开眼,一双写着焦虑的眼睛映入我的眼帘,而它们的主人正用一双温柔的手为我盖好棉被。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一个散发着柔和光辉的天使正看护着我,而祂周遭那美丽的光芒,比巨星的都还来得耀眼。一道温暖的泉源流进了我的心扉,抚平了我因为痛楚而焦躁的情绪。就这样,我慢慢地睡着了,而且从来没有睡得如此香甜。
当我再度睁开眼时,我的烧奇迹似的退了,这一定是妈妈不眠不休看护我的成果啊!一想到这,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却不禁责备起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有感谢过妈妈这般不曾停止,却又不求回报的付出,也从来没有赞美过她的伟大。突然间,我想到不只是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我必须赞美的人不知凡几。譬如辛勤的清道妇,因为她们为我们整理出一个干净的环境;还有风雨无阻的邮差,因为他们为我们传达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他们对这个社会而言,虽然只是一枚小小的螺丝钉,但若少了螺丝钉的付出,人类的世界也会因此而停止转动。妈妈的辛劳让我体会到,无怨无悔的付出,才是我应该去追寻的。
现在,我的偶像不再是在银幕前魅力四射的演员,或是在舞台上载歌载舞的歌星,而是默默奉献,却又默默无闻的伟大小人物——妈妈。
写偶像的作文篇4
她们是我的偶像,她们不是万众瞩目的歌手和影视明星,也许她们根本不能用“偶像”这个词取代我心中的位置。但不管怎么样,她们流水一样的文字与暖风般的笑容在我的记忆中永不褪色。
花开花谢天涯人远—从三毛第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开始,我发疯地迷恋这样一个作家,一个流浪者。只为了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跑到神秘的沙漠,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有好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象她如何在广阔无垠的大漠中行走,她用怎样的眼神去眺望那遥远的地平线。去撒哈拉成了我那时的一个理想,但没过多久我发现那只是我的幻想而非理想,因为我根本没有那样的勇气与毅力。
三毛笔下的东西让人觉得亲切,那是每个人都会碰到的生活琐事。与琼瑶笔下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相比,三毛的故事无疑是让人可望又可即的。
三毛的死对于众多喜欢她的读者来说,的确是一种遗憾。但既然她选择了结束自己的一生,那么这就是一种解脱,也许在天堂的她能找到她的荷西。
紫陌红尘一生传奇—张爱玲像一朵玫瑰,虽美丽但是生着让我们不可触及的尖利的刺。也许她似一朵莺尾花,冰冷、孤独、忧伤,带着破碎的蓝色。
她不被世人所理解,因为她的孤傲与天赋。
她的母亲给她一个中国女子中最平凡的名字—爱玲。她喜欢穿着奇装异服,因为她认为自己不漂亮的面孔只有靠奇装异服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奇怪的是再俗气的话和事,放在她的身上便不再俗气了。
张爱玲的任何作品都会有一个最坏的结局,让人犹如接触冰水的刺骨或是触碰热水的灼烧,经历太多次,让人心态苍凉。
她如黑夜般诡异,在滚滚红尘中,她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苍白感伤的背影。后记:她们是我最喜欢的,我希望能拥有这样两个朋友,一个浪漫,一个感伤,能够弥补心中所有的空白与失望。
写偶像的作文篇5
我崇拜的人不胜枚举,有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有著名的戏曲家莎士比亚,有杰出的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而令我最崇拜的偶像是身残志坚、不屈不挠的“宇宙之王”霍金。
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21岁时就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他在轮椅上坐了46年。他虽然高度残疾,整天只能斜躺在电动轮椅上,脸部严重变形,但他却是个生活的强者。有一次,霍金在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被划破,缝了13针,但二天后他又回到办公室投入工作。还有一次,他和友人去乡间别墅,上坡时拐弯过急,轮椅向后倾倒,不料这位引力大师却被地球引力欣翻在灌木丛中。他一次次地跌倒了,但他仍一次次地爬了起来。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霍金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来有点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在莫斯科的饭店中,他建议大家来跳舞,他在大厅里转动轮椅的身影真是一大奇景;当他与查尔斯王子会晤时,旋转自己的轮椅来炫耀,结果轧到了查尔斯王子的脚趾头。
他是个挑战生活的勇士,更是个顽强的科学巨人。
他毕业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身残志不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而成为国际物理界的巨人。他不能写,口齿不清,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看书必须依赖于一种翻书的机器,读文章时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但他发现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解开了宇宙之谜,霍金证明黑洞有温度、有辐射。他的科普着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和《果壳里的宇宙》轰动了整个世界。
我最崇拜的人——霍金,他的魅力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他是一个生活的强者,更是一个物理天才,他的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可贵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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