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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麦田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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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麦田读后感7篇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1

才17岁的主人公霍尔顿,几度退学,这点和我有点类似,是最初与我共鸣的地方,要不然根本看不下去,因为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他吗的、混帐、腻烦、什么什么得要命、伪君子、疯子、假模假式、装腔作势,词汇量广泛,而本人现实中口语出现最高的是:靠,他吗的。

我说起来并不觉得痛快,有些人说的很过瘾,言词犀利。就为这些惊人的词汇. 主人公第四次退学是由于成绩不及格而被潘西学校开除,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自己身边都是些伪君子,假模假式的老师与虚伪的成年人、得到退学通知后在学校待了一会,不敢回家,就想着要离家出走,在繁华都市游游荡荡,全文讲的就是这几天的经历.对这几天所遇到的事或人,都是以颓废的无聊的态度来面对的. 他家境富裕,吸烟喝酒,全文满口的脏话,思想偏激,愤世嫉俗,调皮捣蛋,幽默任性,狡辩也很历害。他容易幻想、叛逆、仿偟、苦闷、愤怒、焦虑、反抗现实、这是多少年轻人的影子啊! 但是霍尔顿是善良的,为同学自尊心改放位置的皮箱,为捐钱而惭愧,觉得她可怜。

麦田里的守望者,有一个孩子在路上唱着:“如果你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就是霍尔顿的理想,他想保护那些纯洁没有被污染的孩子,守望着,他想做一个守望者,在这些小孩在走向崖边时,就捉住他…..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一个是麦田,另一个就是那些中央公园南边的鸭子,有三次都出现过,开始还以为是作者实在是无聊,他老是问别人,中央公园的那些鸭子到了大冬天,都结冰了,会到哪里去呢?是自己飞走了,还是被卡车运走了?似乎是在说他和那些鸭子一样,无法适应环境,与社会格格不入。

借书里的话,老实说,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几乎没有,我说的话并没有违心,虽然退过学,有好多的影子在里面,不过那些都很遥远了,这本书应该在我三年前看,现在我活的并不颓废,但还是为那个守望者而感动,相信很多人都喜欢那个理想,并向往着。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2

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主题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3

很早就开始觊觎此书了,但是碍于想要看的太多,所以久久未能一睹芳容。今天终于看完了。看完的第一感觉就是,塞林格这家伙真够味儿,结局居然来了个悬而未决。好吧,我想说的是,小说的境界不就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么?如果这样说的话,塞林格这家伙就真成功了。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述说,让人身临其境。出色的心理描写使人很容易把握文章的脉络,以至于不会感觉生涩难懂,相比《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小说浅显易懂多了。当然,这两部著作是不能拿来作比较的,毕竟都不是同一类型的著作。不过因为我是同时看这两本书的,所以尽管他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因为考虑到理解层次上的话,它们对于我来说就必然有共通性了。

根据小说的情节,我料想,主人公霍尔顿会挂掉的,毕竟他的思想在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无可救药的境况,他的脑子也因酒精的麻醉和厌世的情绪而导致思维的混乱。骨子里的反叛特性在他的内心世界表露无遗,但是却因为世俗的眼光而不得不压制自己心灵最深处的呐喊。他向往东方哲学,他的愿望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没有喧嚣,没有斗争,没有鄙夷,没有媚俗,没有压迫,没有强制的美好愿望,有的只是一群单纯天真的玩耍的小孩。多么纯粹的想法哟,不过也仅仅只是愿望、梦想罢了。能实现的梦想不叫梦想,只有那些实现不了的梦想才叫梦想。霍尔顿知道这样的梦想是不能实现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做不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就选择隐居山林,一样可以逃出这个纷繁的世界。就在要付诸行动的时候,小妹妹菲比及时拯救了他。怎么说呢?与其说是拯救还不如说是让他摒弃了出世的想法罢了。有一种说法叫做“委曲求全”,霍尔顿的最终妥协也算是一种博大的求全方式吧。我觉得这样理解能够稍微舒坦一点,这样比较对得起我的内心,因为有时候我也有霍尔顿这样的想法,但是现实却总是把我拉回来了。

小说中这么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的活下去!”把“委屈求全”这个成语诠释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一个成熟的人懂得怎么去委屈求全。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细细想来,多么让人纠结矛盾的两句话哦。给你一个选择题,你是要成熟还是要自由?到此为止,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一个关于智者和圣人的问题。大凡智者不一定能成为圣人,而圣人在我看来应该都是智者,就算他们没在某个学科领域内有所建树,但是他们的心境已经能够折射出他们就是一个智者,因为他们能够在成熟与自由之间游刃有余地做出选择,或者他们根本不用选择,因为他们两者兼有,这是你我此等凡夫俗子所不能企及的。很悲戚地承认,我不是一个成熟的人,更不是一个自由的人。如此种种,我还是一个存在很大提升空间的人。

言尽于此,这部著作给人的感想不会只有这些,我暂且写上这么一些,相信我哪天重新翻看一定还会更有一翻感慨的。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4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写,这可以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中的潘西中学是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军事学校为原型的,书中的寄宿生活也是他的亲生经历,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无意告诉我们“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在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他也不会告诉我们他的整个一生,只是告诉我们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圣诞节期间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日子。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按照我们现在的评判标准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差生,他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学习,虽然校领导常常警告他,让他好好用功,但他只把这话当做耳耳边风,还有,他满口脏话。

而作为击剑队领队的他,与队员一早出发到纽约去和麦克彭妮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他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全落在地铁上了。他自己认为这事不能全怪他。可是乘火车回来的时候队友们谁也不理他。

主人公霍尔顿似乎在哪里都不能很好地融入其中,在宿舍中,与舍友打架;在期末考试中,被四位老师给了不及格;在击剑队中,与队友关系闹僵;在宾馆里,他觉着每一个人都是怪人;在……

他立志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霍尔领的语言,评论家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小说一面世就引来众怒,一些评论家认为其语言“猥亵”、“渎神”。但也不乏有人高度赞赏霍尔顿的语言,国外某些评论家把霍尔顿的语言与马克吐温笔下人物哈克的语言相提并论,加以赞美。他们认为这两个流浪少年的方言口语,会在文学天地里流芳百世、永放光彩。这些评论家将本来表现霍尔顿率性的一面的的语言,竟然也能分析个所以然来,并且还能分成两派,各方都振振有词,我不禁十分“佩服”。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像房祖名、柯震东、张默一类的所谓的明星吸毒,正象征着那“垮掉的一代”,这与本书的著作时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们或许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这个已经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所以,不如放下一切,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5

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6

一直想读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可是在图书馆这本书太抢手了,一直借不到,不过幸运的是终于在前段时间读了这本心仪已久的书。

读之前,完全无法想象书的内容,开读之后,看到是自己喜欢的叙事性文章,很开心,也很有兴致去探讨其中的丰富内涵。

但是,实际上,读完这本书了我也没有很好地领略其中要表达的真正含义。到底是要体现霍尔顿思想的转变还是要透过霍尔顿的感受展现那个时代的美国呢?或许我要多读几次来进一步了解吧!

在书中,霍尔顿描述的社会异常黑暗,似乎在他眼里除了他哥哥和弟弟、妹妹外,其他人都是披着羊皮的狼,都是虚伪的!我看到的是霍尔顿对生活、对世界的悲观态度,或许这这本书就是要体现霍尔顿在麦田这金灿灿的世界里向美好世界的守望吧!

守望的麦田读后感篇7

那天去朋友家,我从书架上的一堆书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和叙述手法都很新颖。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但他又因种种因素而无法回家,于是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他原本打算到西部去,但因妹妹菲比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避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我认为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满口粗话,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早恋,但这些都是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为了揭示霍尔顿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最打动我的是:他对妹妹的那一份关爱,无时不刻不想妹妹。

世界对于霍尔顿来说,全是“虚伪”、“性”这些字眼,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而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生活环境中,与主人公所面临的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截然不同,这不仅能让我们开阔视野,增加见识,而且使我们更积极的去面对生活。

世界是两面的,一面是美好纯洁,另一面是虚伪肮脏,只要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就能生存下来,无论你所处环境是丑是美,这个世界,“适者生存”,无论周遭环境如何嘈杂,做自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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