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有助于建立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我们通过工作总结可以反思过去的工作经验,积累经验教训,会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1
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关系处的关心指导下,我科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
一是深化街镇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了《xx区今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培育推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活动,引领带动面上企业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3.96%,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77件,涉及劳动者3854人,现已结案1930件,其中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79.1%,为当事人双方挽回劳动报酬等各类经济损失11071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争取到了由区财政对基层调解工作自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制订了《今年调解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xx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开展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员的选拔和专项培训。设立了“闵行预调员”qq群,并通过组织开展“每日一问”、“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区人事争议调解员参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实务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规范基层调解流程和各类文书制作,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底考核做准备。通过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至10月底,各街镇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开了今年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对我区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办案暂行办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在已建工会企业中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宣传推进,促进企业在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并对部分对待要约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发放“提示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区人大开展贯彻实施《xx市集体合同条例》的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能,规范集体合同审核,及时调停集体协商争议。至10月底,全区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4.95万人。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2.31万人,覆盖企业数8376家,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指标的99.01%。同时,重点推进区内大型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强生制药、大金空调等7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
(三)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成效
结合全区实际用工情况,会同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因企制宜,加强具体指导,同时,按照《xx区今年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计划》,落实全年在各街镇的48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在座谈会、讲座和培训上发放反馈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升指导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向近万家单位发放指导服务菜单和工作手册3万多份,区、镇联合组织了80多次专题活动,约6000家企业参加了培训。
(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实施后,我科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行业竞争力不强其次是被派遣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服务对象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截至10月底,累计发出152张劳务派遣许可证。同时,制订了与局监察、仲裁、信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劳务派遣事项对接流程,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五)认真办理两会提案,吸纳建言献策
我科今年负责办理区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三份,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基层职工工资收入的几点建议》、《关于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与完善三方调处机制的建议》、《关于控制用工转型风险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管理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议,并通过与委员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在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预防调解,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预防架构,完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实现预防调解体系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预防调解队伍常态管理。在严把新进专职调解员源头关,抓好上任调解员资格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关的同时,通过培训,不断夯实调解员业务基础。同时,制订系列配套方案,对调解员在聘用后的管理调用、工作职责、办案考核等给予明确,对调解工作建立有关管辖范围、接待受理、调处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督促街镇、园区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收入待遇,稳定调解队伍。
3、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细化对接工作标准,规范调解和仲裁代收环节,确保各街镇调解工作与仲裁“无缝衔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对接中心的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百姓维权。
(二)优化指导服务,扩大活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活动的宣传,结合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摸活动,向企业发放新菜单和指导手册。在主动上门指导、开展培训讲座、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大政务微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结合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仲裁申请代收窗口、区劳动人事争议对接中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探索加强指导服务的新思路。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会同各街镇组织开设好“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建议,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集体协商,发挥三方联动
一是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彩虹计划,确保明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时协同工会完成对具备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全覆盖的`任务。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调停制度,提高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加薪停工类”权益性争议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加强与企联、工商联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的宣传,要求企业经营者将规章制度、工时管理、工资增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协商常规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工会的协作,及时教育引导劳动者有序表达诉求,合法适度维权。三是完善三方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积极加强沟通,征求三方议题,认真做好明年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四是以和谐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典型;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规范许可程序,实施劳务派遣管理
1、把关劳务派遣审批。按照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xx市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提供有关申请表格的下载服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依法办理,安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确保告知清楚、审核细致、程序规范、发放到位。
2、加强后续指导管理。一方面,通过利用“xx区劳务派遣qq群”和组织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指导服务,尽力为其提供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帮助;另一方面,联合、仲裁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后续跟踪管理,完善对接联动机制,督促其规范派遣行为。同时,加强与区工商局的信息沟通,及时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尽力解决好异地注册劳务派遣单位年检难等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争取市人才中介协会劳务派遣分会的支持,搭建有序服务平台,确保对我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规范、指导到位。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2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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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所在的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所在的'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所在的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3
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案件受理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
(二)案件审理工作
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三)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x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x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四)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队伍建设工作
制定并实施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 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等情况。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九)政务工作和服务保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了20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考核工作意见》,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编纂6期《青岛仲裁工作简报》,上报2期《督查专报》;积极推行金宏网上办公,组织做好公文网上拟办审批流转传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报第一轮2名第一书记工作总结考核,协助第二轮第一书记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工作;完成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无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走访慰问,通报工作情况,解释工资政策,定期组织查体;起草《关于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的意见》,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9楼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不断改善仲裁办案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较多;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落实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活动的方案》、《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对接有关会议承办事宜,做好会务组织保障;我会牵头调研汇总全国各地法院对仲裁工作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法制办。
(四)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五)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六)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我院以提速增效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有效维护了我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劳动争议情况:20xx年1-10月,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65件(同比增长25.09%),涉及人数2971人(同比增长xx.56%),涉案标的12956万元(同比减少22.48%),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件(同比增长35.xx%),涉及人数1338人(同比增长5.6%),涉案标的2936.08万元(同比减少40.49%)。审结案件1696件(同比增长28%),其中撤诉结案331件、调解结案639件,撤调率为57.1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期结案率为101.86%。
人事争议情况:今年我区出现一件人事争议案件,总体形势稳定。
1、以“提速增效”为首任,实现案件“零超期”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处置的启动程序,“便捷高效”应作为劳动仲裁的首要目标和价值追求。为此,一是开展专项清案行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夜间庭审、周末专庭、兼仲参与、监察联调”等有效方式,举全局之力在20xx年初开展了劳动仲裁清案专项行动,重点清理20xx年度未结案件,清案期间共审结案件322件,为缩减整年度案件排期、突破审限瓶颈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分解仲裁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将劳动仲裁流程分解为“立案、审理、审批”三大板块,再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来实行严格的责任分配及时效管理,加强责任追究,精细办案流程,加快办案速度。今年1-10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不含中止)仅为29天,比20xx年缩短10天,低于法定45天的标准,全面实现“快立、快审、快结”的目标。三是借助信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通过采取“专项培训、定点取经、集中整改、流程优化”等方式,规范调解仲裁信息系统操作,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巧用系统督办功能,重点监测案件关键节点,一旦进入警戒线立即预警,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截至20xx年10月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彻底实现“零超期”。
2、以“公平公正”为目标,确保案件“零撤裁”
一是建立完善的案件审批制度。修订完善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审批权限规定》,根据调解结案、裁决结案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同时完善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会议制度,最大程度上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减少不当风险。二是妥善处理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针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启动绿色通道,通过当场受理、当场裁决、主动调查取证等手段快速处理争议,稳定员工情绪,消除公共安全威胁,维护社会稳定。比如,xx制衣厂劳资纠纷,仲裁委主动调查取证,运用证据链来认定法律事实,迅速裁决支持了员工工资46800元。三是建立院长、庭长案后答疑制度。对于当事人存疑的案件,由院长、庭长负责跟踪答疑,认真解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减少当事人因误读法律而产生的质疑,全年共妥善处理案后答疑11宗次,大大减少了信访投诉的发生。
3、以“便民服务”为依托,实现办案“存温度”
一是搬迁新址以保安全第一。由于原仲裁大楼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特将仲裁办事机构搬迁至莲塘高新技术产业第一园区,并配置了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摄录完备的庭审设施、方便有序的取叫号设备,为当事人舒心仲裁提供硬件保证。二是引入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进驻仲裁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员工、企业、政府的三赢局面。三是优化流程减少当事人奔波。将受理/应诉通知与开庭通知流程合并,减少当事人办事次数;同时通过地址确认制度和邮寄送达制度进行书面送达,也减少了当事人奔波往来。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5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人事争议仲裁统计和总结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人事争议仲裁机构1个,仲裁员共有9名,其中专职3名,兼职6名。我区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成立以来,严格要求,秉公执法,积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一年来,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人事争议案件为0件,调解结案0件,裁决结案0件。全年无人事争议方面的来信、来访。
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措施
1.注意抓仲裁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的自身建设。
2. 加大了人事争议仲裁的宣传和调研检查力度。
目前,虽然我区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专、兼职仲裁工作人员,但至今仍未受理和处理过人事争议案件。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先后到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仲裁调研工作。与此同时,为了增进人们对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纠正一些同志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认识上的偏差,我们还采取措施加强了对人事争议仲裁的宣传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区的人事争议仲裁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对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理论的研究未够深入,人事争议仲裁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业务指导力度不够,上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一个时期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四、20xx年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主要打算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实际,20xx年我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要点是:
1.重点抓好《人事争议仲裁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培训。
2.抓好重点调研课题的落实,使调研工作上新台阶。
3.进一步加强对人事争议仲裁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培训。
4. 加强对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业务的指导。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6
20xx年,新野县仲裁院在县人社局及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xx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共受理案件211件(其中集体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61人),在规定期限内应结案件211件,实际结案211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82件;裁决结案104件;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11件;申请人撤诉25件。为200余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
20xx年度中心工作围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展。按照20xx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县15个乡镇(街道)中,已有9个乡镇(街道)完成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并已发挥职能,全年共受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件。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已完成60%的既定目标。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诉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诉、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
(二)始终注重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
(三)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7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截止20xx年11月底,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3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件,现已结案5件,1件审理中止,1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实际涉及金额193880.8元,其中为劳动者追偿工伤待遇金额167961.4元,为劳动者补缴养老保险金25919元。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
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25起,来访人员3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8起,涉及职工12人,工伤投诉7起,涉及职工10人,其他投诉案件10起,涉及职工14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截止20xx年11月底,新签、补签劳动合同271份,解除劳动合同132份。
20xx年劳动仲裁工作谋划
(一)搞好劳动争议实务培训,组织企业劳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人事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高依法用工意识,最大程度地发挥仲裁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受案和处理力度,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县、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三级网络为基础,推动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构筑劳动关系协调平台,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制;
(四)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改进办案方式、强化责任意识、创新工作体制。加强仲裁中心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手,不断借鉴学习经验,提高劳动仲裁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以“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为原则,深入创建劳动争议“阳光仲裁”品牌。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信访工作原则,从规范化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建立信访维稳长效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劳动合同意识。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意识,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违约行为,为劳动合同制的运行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仲裁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8
一、工作情况
(一)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企业调解试点工作取得进展
一年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我们已在真武洞街道办事处、安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杏子川采油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处工作,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预防机制,提升自主调解争议能力,着力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创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狠抓落实,认真履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在案件查处方面,我办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6起,受理案件12起,不予受理4起,涉及人数16人,涉及金额46万余元,立案率为75%,时效内结案率100%;在劳动合同签定和鉴证方面,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3户,涉及劳动者1228人,签订劳动合同974人,签订率79%。其中涉及农民工910人,签订劳动合同656人,签订率72%。
(三)积极配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清理整顿临时雇佣人员
根据我县《关于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雇佣人员的通知》(塞人社发[20xx]064号)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研究,积极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认真接待来访人员,解释相关法律政策,现已接待来访人员100人次,确保我县清理整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实体化建设急需加强推进,仲裁院还未挂牌成立
(二)仲裁员人员少,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急需加强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三)仲裁工作经费保障仍存在困难
(四)基层调解机构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功能发挥不足,存在机构虚化现象
(五)案件调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三、20xx年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年内完成仲裁院建设
20xx年,我办将着力完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整合,加强协调建立仲裁院,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争取县上和局里的.支持,实现仲裁院正常运转。
(二)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
针对我办仲裁员队伍现状,加之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业务性强,工作程序繁多,涉及面广,法律法规严密,直接关系劳动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办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着重从两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求工作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二是要争取增加仲裁工作人员配置,通过外聘兼职仲裁员(2-3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力争我办专业化建设上新水平。
(三)要加大案件调处力度,着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我办将加大争议案件的调处力度,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办案规则》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提高案件时效内结案率,争取明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弥补案件庭审程序中的漏洞,对案件证据的把握、事实的调查和认定等方面不断完善,增强法律文书内容和制作的完整、规范,杜绝案件超期审理现象。
(四)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与县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紧密合作,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完善现有基层调解组织功能建设,明年计划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及教育、卫生和城建系统再新增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结合现有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落实办案场所、基层调解工作人员,逐步完成全县基层调解组织的组建,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劳动争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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