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小伙伴们在遇到一些特殊状况时,一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会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养老机构应急预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马芫苹
副指挥长:刘继亮
成员:王静、刘影、王影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通讯联络组:唐素媛
抢险救灾组:李坤
后勤保障组:任凤侠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云龙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云龙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养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四、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篇2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和敬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敬老院的防汛工作,做好居住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雨水泄洪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敬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敬老院防汛工作小组
组长:xxx
成员: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灾害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灾情拨打119,报险救灾。负责防洪救灾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防汛工作;灾害发生,立即参加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灾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报警程序
敬老院值班室(当班人员)→敬老院小组组长→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四、防汛抗洪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以各敬老院为独立的小组,各院具体负责本院的防汛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渡汛和敬老院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3、防汛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系。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4、值班人员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敬老院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及时掌握险情,一旦敬老院发生洪涝灾害,全体工作人员应到院,听从院长的指挥,奋力抢搬敬老院物质。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老人参加救灾。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篇3
为切实做好我院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崩塌)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长沙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雅琴
副组长:杨超骥
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老人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院长张雅琴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安全管理员杨超骥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老人疏散组。由副院长周曼纯负责、护理员(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协助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老人人数并组织老人有秩序避难。
4)治安保卫组:由门卫杨林高、护理主管杨超英、财务杨娟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养老院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养老院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民政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养老院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院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养老院向全体人员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全体人员生命安全。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篇4
各养老机构需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及《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贯彻执行。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和县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二、做好应急资源储备
各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
三、实施分类妥善处置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乡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四、统筹调动应急资源
1、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县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县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篇5
为保障本养老机构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各应急组负责人
组 员: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预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及时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1)本院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廉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2)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者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3)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4)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虑者病情,并及时按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5)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1)本院要定期检査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按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入住者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査整改。
(3)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4)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
5)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2)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査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3)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按打或委托他人按打120请求助。
(4)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本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六、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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