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内容全面的工作报告才能得到领导的认可,我们写工作报告的目的也是为了记录自己的工作经历,以下是会写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环境自查工作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自查工作报告篇1
自百日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县上、局里、队上的具体安排,认真学习,针对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够高,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新形势下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理解不深,缺少刻苦钻研的精神;对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敷衍了是,思想上未引起足够重视,对政策的掌握一知半解,缺乏必备的政治素养和厚重的理论功底。
2、对业务钻研不够精,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起点不高,要求不严,不注重学习钻研和知识积累,不重视对业务知识的深入学习和掌握,认为自己已有一些业务知识就可以应付当前的工作就行了,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在解决问题中无法应对,没有深刻认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起决定性作用;对工作有时抱应付的态度,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外,能不做就不做,免得惹祸上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
二、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要自觉地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修养、一种责任和一种境界,勤于学习,勤于动脑,持之以恒;要自觉地用理论学习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要端正对学习的认识和态度,要克服浮躁心理,要静下心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和实践上。努力提高理论素养,提高自身素质。
2、加强环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对业务知识,既要向书本学,又要向内行学,向实践学,在工作中积累点点滴滴的经验,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2)工作要有责任感,对单位要衷心,对事业要忠诚。记得有一本书叫做《把信送给加西亚》,书中的主人公罗文正是怀着这份忠诚心和责任感,历经千辛万苦,把信送到加西来将军手中。责任感和忠诚心是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拥有这一份责任心,就没有做不好的工作。拥有了这一份责任心,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分内”事,只要与单位的工作有关,才能够认真负责地去对待。不仅要对自己的“分内”事高度负责,还要将“分外”事也当做“分内”事,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来,而且能够尽一切可能地将工作出色地完成。所以我也要有这份责任感和对事业的忠诚心,认真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只要在岗位上一天,就要负起一天的责任来。要将责任放在心中,要积极的认识这次“效能风暴”的众多益处,要用一种更积极的心态迎接它,面对它,接纳它。不需要他人的监管,要自觉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尽到自己的工作责任。在今年,我不仅每月按时完成自己的收费任务,还帮助别人完成了万余元的收费任务。
环境自查工作报告篇2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广川带领城建环保工委成员、部分城建环保工委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区《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省市人大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协调会。区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大东分局、汽车城公用事业局等15家相关单位出席会议。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传达了省市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对执法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
5月13日,检查组成员先后到辉山明渠东贸路桥、黄泥河提水泵站、朱尔屯污水处理厂等10余个点位,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等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听取情况汇报、调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20xx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省水十条,依法治污水、净河水、促节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部分水体的水质有了一定改善。但是水污染是一块极难啃的硬骨头,具有复合型、综合性、难度大的特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直面问题,做好打硬仗、恶仗的心理准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更深入了解水污染防治法,让全社会广泛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措施,严守饮水安全底线。要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标本兼治。要做实做细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大投入,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要强化水污染防治司法联动,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自查工作报告篇3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照评议内容及标准,我局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及时部署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局迅速组织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将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局党政联席会议先后4次研究了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大攻坚战来对待,将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供给侧结构改革上来,统一到法治政府建设上来,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战略决策上来。
2、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呙滨辰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区县市环保局(分局)一把手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查处组,重点查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信息宣传组,重点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期,全面推进我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3、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评议内容,广泛征求了意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相关市直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215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大调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县市区环保部门意见。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依法履职、优质服务、文明执法、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十四个分项内容,结合xx年工作、本年度工作任务及征求意见情况,组织局属单位和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开展自查自纠。收集整理形成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有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法履职方面。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健全环保责任体系不够,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进展不快的问题。二是对区县环保部门重业务指导,轻行政执法监管,与即将实施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要求还不相适应的问题。三是《xx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xx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不够,法规实践运用不好,打击水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2、优质服务方面。一是对中介监管力度和手段还不够,存在环评报告质量不高、环境咨询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二是简政放权不彻底、程序优化还不够的问题。三是权责清单公开不及时,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性还不够的问题。四是争先创优氛围不浓、优质高效服务挖潜不够的问题。
3、文明执法方面。一是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还不到位的问题。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力量不足、监督管理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存在随机抽查人员难落实、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推进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文明执法建章立制不够,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管不全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欠规范的问题。三是环境案件审查合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四是投诉举报办理措施强化不够,对部分调处难度大的投诉举报还存在解决不及时、化解不力、回访不及时等问题。
4、监督管理方面。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严肃性不够的问题。二是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对涉企检查行为的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集体领导。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对优化经济发环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立行立改。自年初来,先后及时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和工艺复杂的项目的审批问题。1月4日,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要求迅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助推了建设项目。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强化集体领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时限要求也高,问题也很具体,必须及时研究部署,强化集体领导。3月2日,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挖掘环评审批、环境监管等环保服务工作中的可优化空间,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我市环保服务工作中的不足,并尽快整改,确保环保服务优质、高效,提高群众满意度。3月19日、5月9日,局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研究了进一步下放权利、加快审批进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评议工作方案等问题。会议明确除重大项目与争议较大的项目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外,其他项目一律由分管局领导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审批。会议要求创新载体,建立平台,集中开展下放行政执法权、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环境纠纷化解年、企业建言、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年、干部作风整治年等六大整治行动,以开展整治行动来完善制度、强化举措、严肃问责,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亮点,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优质服务、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
2、分解明晰责任,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全面分解责任。根
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评议工作要求,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制订《xx市环境保护局xx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责任,明晰责任分工,依法全面履职。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一事一对策、一病一药方要求,精准施策,加强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根据责任书要求,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任务,对本单位任务再次进行分解,确保任务上肩。三是加强研判调度。每月组织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研究和调度会议,研究下步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调度,对未按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或未按调度要求落实的,要求责任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提出通报批评或实施组织处理意见。
3、强化服务举措,优化政务环境。一是进一步下放权利。将行政审批权、处罚权、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县级,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中介监管。依法依规,从严监管环评等中介机构,降低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兑现服务承诺。全面缩短审批、验收、审查时间,作出和公开服务承诺,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三分二以内。四是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整治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强化四办(主动办、积极办、马上办、热情办)意识、创建四好(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窗口。
4、推进文明执法,优化法制环境
?一是严格双随机监管。落实环境管理双随机监管制度,对全市重点监管的企业列出清单,严格按照监察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并落实执法检查企业反馈制度。二是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省自由裁量权制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突出纠正违法,注重教育引导,杜绝以罚代管行为。三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环境案件审查,落实案件审查会议制度,提高环境案件审查合理性,最大程度减少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年内组织两次全市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和两次以上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培训。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十禁止、七严禁规定,严禁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严禁违规对企业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行为。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出台《xx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三年实施方案(xx-2020年)》文件,加大对区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频次和稽查力度,及时纠正查办违规审批、处罚不当问题,制订出台文明执法规范。六是积极化解投诉举报问题。集中力量对xx年环境信访投诉调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访,解决一批重复投诉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出台活动方案,制订考核细则,及时化解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实现环境信访投诉受理率100%、调处率100%、满意率100%目标。
5、强化问题查处,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行政许可集中审批、环境案件集体审查等制度;切实落实好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问题查处。重点查处优化经济发展过程中违反十禁止、七严禁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排名靠后和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宣传度,推介经验,宣传典型,通报违纪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已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章30多篇,通报违法案例26起,在本局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上发表优化经济环境报道160余篇,通报违法案例34起。
环境自查工作报告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动员大会精神,确保高标准做好我镇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结合防胡镇实际,不断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去谱写美丽防胡新篇章。
防胡镇照省林业厅《全省生态廊道(沟河路渠)建设实施方案》(豫林造〔20xx]186号)要求,重点抓好闾河、乌龙江及马包路、防张路等廊道绿化工程,注重景观效果。在闾河一级支流管理范围外侧绿化50米以上,在乌龙江两侧因地制宜绿化,原则上不低于30米。在河道管理范围外营造河岸水土保持林和景观带,增加河流流域内的林木覆盖率,实现水岸林木绿化率不低于96%的目标,树种以三杉为主及其他耐水高大乔木。
防胡镇党委书记郑海中、镇长张其勇要求全镇要高标准完成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要求,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二是持续营造严的浓厚氛围,要严在执行纪律规矩上、严在工作落实上。要进一步强化严的意识、形成严的自觉;要进一步完善严的制度,及时掌握各村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动态,及早发现问题,迅速督促整改,使镇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持续营造干的浓厚氛围,激发担当作为斗志。要聚焦重点任务,促进提质增效,弘扬干的精神。20xx年是我镇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开局之年,也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抓好落实。目前,已经做完组织宣传、落实造林地块、开挖界沟、签订造林合同、落实投资主体工作,已集中时间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同时也加强了造林质量管理,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做到任务明晰、监管到位、措施得力,保证了造林工作的质量。
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要不负大好春光,迅速集中精力,调整状态,在精神上振奋起来,思想上警醒起来,工作上紧张起来,提振信心,焕发斗志,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全镇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迈向新台阶,谱写美丽防胡新篇章!
环境自查工作报告篇5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实施大气、水环境等综合整治,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审批许可410宗,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97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59宗、新发排污许可证70个、排污证续证153个、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31个,限时办结率100%。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执行一网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远小于法定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环委会会议部署环保考核工作,将我区环保考核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较好完成前三季度环保考核任务,第四季度环保考核已做好充分准备,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预计考核成绩排名靠前。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开展。
(一)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滨江河主干流水质达Ⅱ类标准,乡镇饮用水源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1、加强对镇宇染整公司、鸿基染整公司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和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偷排废水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在7月印发《清新区漫水河剿灭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对山塘镇肖沛明养猪场违法建设的猪舍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强拆猪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拉开我区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发《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区域限批的公告》,对清西片区实施养殖业限批,将有效减轻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截止目前为止,已有7家养殖场关停、10家养殖场动工整改、19家养殖场签定整改协议书。
3、积极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按照《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xx年下达我区46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二是我区确定的20xx年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为260家,目前已拆除栏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补偿款2061.2万元。
4、为贯彻落实《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区主要领导区环保局、水务局要将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现状进行评估摸底,镇场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协同区水务局对全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排查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共计100多个。目前,我局正向区政府请示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区环境空气优天数99天、良天数166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89.8%,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时、pm2.5和pm10为主,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积极开展应对不良天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交通、公安、城综等多个部门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25次,检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243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对中心城区范围主、次干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及大型工地周边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遗洒、飘散载运车辆和黄标车加强路查,对在建工地扬尘、建筑垃圾乱堆放进行严管。出动清扫车、雾炮车、洒水车406车次,累计作业700次,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与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大型工地周边以及穿过中心区域的道路s114线城西大道段、s354线清四公路飞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洁及湿润。检查车辆34026台,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82台、遗洒和飘散载运车辆260台,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定。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督促区内广硕鞋业公司等7家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方案编制并开展整治,年底前我区的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达到省的要求。
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面完成我区禁燃区内16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4、加强机动车废气防治。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处罚,设置黄标车限行抓拍设备,抓拍闯限行区黄标车。完成淘汰黄标车984辆,占全年淘汰任务的67.26%,并积极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黄标车继续上路行驶,12月前可完成清新区1463辆的淘汰任务。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企业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区40多家相关企业核查信息报送。区政府在6月印发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行动工作方案》,我局联同农业、国土等部门正在按照省环保厅和环保局的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点位核查,10月下旬确定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以及农用地土壤核查布点。
(四)积极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制定我区创模20xx年攻坚方案和工作细则,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落实。二是加快推进创模攻坚工作。①太和第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62%工程量,工程正在抓紧推进。②完成了黄坑河清新段黑臭水体整治。③告星、禾云、太平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工程,其中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已确定提标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告星污水厂已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了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专家正重新审核,污水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相关污染物的排放。④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区决定暂停实施北部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的建设,待确定详细的方案后再推进实施;各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工程从去年年底动工,目前已全面完工。三是何黄玉湘中学及保利等3个小区按要求完成20xx年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
环境自查工作报告篇6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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